限购又升级!海南全域限购,非琼籍家庭购房首付须70%

楼市大嘴 2018-04-23 0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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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晚,海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发布更加严格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商品住宅实施全域限购。

核心提示

4月22日晚,海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发布更加严格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商品住宅实施全域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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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域限购

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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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限贷、限制转让和价格备案管理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我省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

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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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县要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要强化对市县的随机抽查、定向督查和明察暗访。

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买住房的个人,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5年内不得在我省购房。

对未完成价格备案进行销售或超出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取消网签备案资格,并限制企业和法人代表在我省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撤销经纪机构及人员备案资格,5年内禁止在我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对协助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对购房资格审核不严的政府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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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海南建设用地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不增加,落实《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建设用地供应向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亟需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等倾斜,大幅减少直至停止供应外销商品住宅项目用地。

研究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和指导已出让尚未开发的商品住宅用地转型用于发展其它产业或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等。

属于闲置土地的,按《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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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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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之处

一是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二是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是目前未实行限购的其他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另外,自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同时,非本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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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在此次全面限购政策升级前,海南省近期已经发布了多项房地产相关严控政策及禁令。

3月31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要求非本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范围内只能购买1套住房,且购买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等。

继4月13日宣布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后,10天时间里海南省相关部门再次针对房地产行业,发布多项政策。

4月14日起,海南省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对低效、零散用地进行统筹整合、统一开发,确保海南建设用地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不增加,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

4月16日海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防止炒作和哄抬房价,各房产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对“房八条”等政策进行学习,对落实调控目标不力、量价上涨过快的市县,海南省将进行约谈问题,并且对违法违规的房企或炒作哄抬房价等行为,给予最严厉的处罚,直至清出海南市场。

20日晚,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发布通知,自4月23日起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新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升至30%,同时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以达到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目的。

4月20日前后,海南省住建部门联合其他部门,对海口、三亚、陵水、儋州、澄迈、东方等市县的数十家违规房地产企业和房产中介进行处罚,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哄抬房价、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随着4月22日晚间政策的颁布,海南全域“限购”政策达到了史上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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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于4月8日到11日在海南博鳌举行。

此次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恰逢东道主国家——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海南省经济特区设立30周年纪念。

当高级会议邂逅中国和海南的双喜临门,四天中60多场正式讨论,每一场讨论对新闻舆论都是核弹级的影响。

一个又一个利好消息陆续释放,不断刺激着海内外资本大鳄和岛内外投资客的神经,应接不暇新闻消息使得有利好的群众欢呼不已。

海南不仅是海南人的海南,还是中国人的海南。未来,要建成世界人的海南,如此大的格局,不该任由其成为炒房投资客的天堂。

严格的“限购”政策是防止将国家对海南的利好政策变成炒房理由,更不能出现炒房苗头。

“十九大”报告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这一定位不仅反映了老百姓的心声,更反映了政府的房地产发展思路出现了重大转折——楼市不能仅仅靠市场。

未来的房地产市场,是聪明的政府与市场的手段充分结合。

而此刻,三十而立的海南,越来越多的表现出成熟后的智慧,市场与政府调控间的运用越来越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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